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深圳市某资产管理公司偷税被税务稽查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48万元;二、其他涉税违法问题,涉及税款3.40万元。 关于符合“首违不罚”纳税人涉及退还多缴罚款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7:1
2022-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决定对青岛顺信诚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220MA3TTK3F33,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45号东办公楼一楼-3103(商务秘书公司托管地址A)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 我局对你单位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青税稽罚〔2021〕3号),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2022-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决定对青岛百通汇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我局于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1月26日对你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沽河大街101号)2019年7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2022-03-07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审核汇总表稽查局(7月) 发布时间 : 2021-07-13 17 : 42 来源 : 淮北税务 税务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审核汇总表稽查局(7月).docx
2022-03-07
处罚结果 处少缴增值税税款630.80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315.40元,处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31.54元百分之五十罚款,计15.77元,对你单位应扣未扣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9382.56元,并承诺限期补扣补缴的行为,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4691.28元,对你单位应扣未扣的“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17880.00元,现已无法补扣
2022-03-0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的(2021)辽0103刑初807号《出庭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定于2021年12月14日在法院开庭审理,希望公司作为本案被告人准时出席。
2022-03-07
违法事实 该单位通过法定代表人卫某某个人账户收取经销商购货款67530054.21元(含税)未申报纳税。
2022-03-07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