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执照注册_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废旧物资接受虚开专票,上市公司收出庭通知书_个体户有哪些好处
湖州市税务局:财务辅导服务费发票被税务稽查!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三)
1、2017年下半年,你公司与缪某某于2017年10月12日签订了《运营托管合同》,服务期限是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职责是财务辅导和品牌战略运营,总共服务费是25万元。2018年12月你公司收到缪某某提供的由杭州铭文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给叠加公司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份,开票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发票代码为033001800104,发
因废旧物资接受虚开专票,上市公司收出庭通知书
陇上税语 2021-12-09 07:58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1-9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出庭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的(2021)辽0103刑初807号《出庭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定于2021年12月14日在法院开庭审理,希望公司作为本案被告人准时出席。
现将案件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参与人
公诉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单位: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人:麻明龙
(三)涉案金额
涉及税款共计7,109,263.41元
,个体户有哪些好处?: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湖州市税务局:发放返聘退休人员工资被税务稽查!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二)
2、2016年你公司在“项目监理成本”科目列支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344858.29元,全额结转当年利润并在税前扣除,少计应纳税所得额344858.29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86214.57元。 3、2016年1月至12月你公司发放本公司员工津补贴共计4880765.29元,未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少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4、2016年1-12月你公司向返聘退休人员发放返聘工资3930680.91元,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案件受理情况
管辖法院: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0)辽0103刑初807号、沈河检刑检刑诉〔2020〕711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起诉书称:“中能汇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中能汇源公司”)和浙商中拓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经中间人于航介绍,与2017年12月期间,由中能汇源公司以高于不含税货物价格13%的标准向浙商中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48,928,460.16元,涉及税款共计7,109,263.41元,浙商中拓用以抵扣销项税款7,109,263.41元,给国家造成直接损失7,109,263.41元,被告人麻明龙从中获利24万元。”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浙商中拓、麻明龙在无真实交易情况下,令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根据公司了解的相关事实情况,2017年9月13日,浙商中拓与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通才”,系山西建邦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浙商中拓向山西通才供应废钢。此后,浙商中拓交由下属山西建材部负责组织货源。经山西建材部联系,浙商中拓与多家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中能汇源公司系其中之一。浙商中拓备齐货物后,送达山西通才指定交货地点,山西通才出具加盖“供应处业务专用章”的《山西建邦集团收货磅码单》。在此期间,公司按内部规章制度严格审查上游供应商,按照协议严格履行财务对账、结算、收受发票程序,交易真实,程序完备。因此,公司认为公司与中能汇源公司有真实交易背景,也不存在违法违规的主观故意。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主要系小额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依法合规经营,通过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自身价值。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出庭通知书》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
湖州市税务局:某建筑工程公司已完工未结转收入偷税被税务稽查处罚!2021年10月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一)
1、2016年已完工未结转的“浙江绿城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绿城桃花源K地块复耕土石方”等9个工程应计收入12772839.17元,少缴增值税44915.2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2245.76元;该9个工程收入未计入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少计收入12772839.17元、成本12463725.98元(工程施工6428117.86元、补发票5984932元、税费50676.12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9122.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