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以下简称《清单》)。那么,如何理性认知“首违不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首违不罚”制度如何更好落地实施、适用“首违不罚”制度的前提条件如何界定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如何完善等是需要税务法律工作者深思且明确回答的问题。
2022-03-07
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505.08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742.7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52.5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03-07
回收、再利用废旧物资,可以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笔者通过分析废旧物资企业税收管理存在的难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税收管理现状和问题
2022-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由于采取直接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本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予公告送达。
2022-03-07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866.4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926.39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03-07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586.93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案件定性为偷税,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586.93万元的行政处理(已自行补缴税款1400万元)。
2022-03-07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1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841.80万元。
2022-03-07
你单位取得深圳市恒泰航讯科技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80份,金额合计12,535,959.16元,税额合计2,131,112.94元,价税合计14,667,072.10元,货物(服务)名称芯片、线路板、胶壳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等单位证实,上述280份发票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详见《广州市明振电子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表》)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