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负责实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高层管理部门履行职责的场所主要位于中国境内; (二)企业的财务决策(如借款、放款、融资、财务风险管理等)和人事决策(如任命、解聘和薪酬等)由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决定,或需要得到位于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人员批准;
2022-03-09
“将更多税收创新举措和成果率先在前海试点推行。”在最近举办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果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与前海管理局在签订双方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推出支持前海建设发展十大税收创新举措,全面助力前海高质量发展。
2022-03-09
01、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何时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职责划转事项的通知》(鲁财综〔2021〕4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我省(不含青岛)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至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按照规定级次缴入国库。
2022-03-09
我局于2021年12月28日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泉税二稽处〔2021〕214号),执行人员经对你公司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由于你公司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2-03-09
处罚事由 2021年1月支付给非本单位员工胡某某业务费28965.00元,至检查日止没有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21年2月支付给非本单位员工林某某业务费11856.70元、彭某某业务费65364.64元、练某某业务费9486.11元、劳某某业务费7328.81元,至检查日止没有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经责令限期补扣,未能补扣。
2022-03-09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2022-03-09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明确,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 2021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见》要求,持续深挖税收大数据“金山银矿”,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
2022-03-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第四条规定,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202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