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9月1日起施行的契税法新增一类免税优惠主体——部分非营利性单位。契税法明确,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缴契税。对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做了进一步明确。 非营利性单位需依法登
2021-12-20
在个人所得税上,由于个人所得税是按照“收付实现制”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因此补发的奖金只能算作实际发放年度(月度)的工资性收入,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预扣预缴个税;同时,在2021年12月31日前满足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在企业所得税上,一般来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
2021-12-20
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契税法,明确了确定契税计税依据的基本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赠与等其他没有成交价格的应税情形,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结合实务中契税征管执行具体口径,以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契
2021-12-20
为了促进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了让市场经济发展由衰逐渐回暖,国家自2014年3月1日起,规定除一些特殊注册公司资本实行实缴制外,一般注册公司资本实行认缴制,由于注册公司的门槛低了,现在注册公司很容易,由此带来的税收风险也很大,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的地区股权转让十分频繁,而且金额较大,有的转让金额达几十亿元以上。 在股权转让工作
2021-12-20
问:社会资本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时,应当如何应用“双特征”? 答:《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1)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社会资本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合同约定的运营
2021-12-20
2014年,公司法修订后,将注册公司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即新公司法施行后,除法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27类企业,其他类的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于是经常有财务人员咨询,认缴制下尚未出资的股权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一、被投资企业 对于被投资企业,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实缴到位的资金,不需要进行账务处
2021-12-20
商贸企业销售商品,进项、销项发票货物名称是否必须完全一致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税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2021-12-20
湖北个体工商户申报个税流程(个体工商户没定税会不会怎么样) 1.按规定用于亏损补贴的,计入企业利润总额。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在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后,下属法人企业应当向母公司个体工商户是否交房产税支付相关费用,土地闲置费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申报缴纳,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土地闲置费、城镇处理费。 2.个体工商户怎样办理营业税其中,按照税务部门统一信息化方式规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