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对叶莹限期提供证据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7:57: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03-07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穗税三稽税通〔2021〕1365号),文书内容如下:
2022-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资料:2018年1月1至2020年12月31期间,你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的合同、开具发票的资料、收款单据、付款单据、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结转的账册、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2022-03-07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WGE13XH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MA***GE13X 法定代表人: 刘某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30524********8741
2022-03-07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22-03-07
本案是在稽查部门开展常态化的税收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的过程中,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和风险提示,及时抓取到肖某某存在从事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从多处领取收入、出资合伙成立多个医疗机构、转让股权等行为,税务人员再结合金税三期系统、天眼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锁定肖某某存在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疑点,决定对肖某某涉税风险开展前期检查。
2022-03-07
虚开发票一直以来是税务部门和司法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近年来,我市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通力协作,精准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