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2022-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2022-03-09
销售农业生产用农药免税吗?免税的话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票吗? 留言时间:2022-01-09 纳税人所属地 浙江 问题内容 销售农业生产用农药免税吗?免税的话购买者可以要求开发票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浙江省 答复时间 2022-01-11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工资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是否不能认定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
2022-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二条的规定:“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022-03-09
1月12日,青岛市税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21年税收工作,分析了当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伍舫作报告。
2022-03-09
对你(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浦田路1号803—040)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2-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2022-03-09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
202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