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就是指企业的债权转股权,也称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行为。本文将债权方对债务人的债权转为债务人的股权的财税处理分析如下: 一、债转股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
2021-12-20
在目前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为开拓销售市场,对销售人员实行固定报酬与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相捆绑的方法,即每年年终按销售人员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发放销售奖金,但销售人员需自行负担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成本费用。此种方法对于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公司成本十分有利。但是从税收角度分析,就会发现,这种方法不仅会增加销售人员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而且还会使企业多缴
2021-12-20
部分企业认为银行手续费需要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的限额进行纳税调整。 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
2021-12-20
在商业安排中,基于合同谈判地位的差异以及其他商业考虑,买卖双方可能会在合同中约定价款为税后金额(或净额,即所谓的“包税条款”),明确由买方承担卖方在交易中产生的税款。然而,在买方为卖方承担相应税款后,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不允许买方就该部分税款进行税前列支,从而产生税务争议。在实践中该类问题并不少见,且结合下面这则实例,从税前列支机制的原则和逻辑入手进行讨论。 一、基本案情
2021-12-20
在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结束了我国长达20多年的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赋不均的“分制”时代,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里程碑。内资企业应充分了解新税法的主要变化,科学做好所得税筹划,以达到增加企业税后利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 企业所得
2021-12-20
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若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则涉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问题,若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不涉及。在合并日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则不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都将涉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问题。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中,合并方购买的是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日之前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的项目和母公司无关,只有合并后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才
2021-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