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个体户注册_江西省税务局: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所得税税前扣除_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分别是什么?

2022-03-09 10:16:18

施工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

留言时间:2022-01-17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我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农名工个税申报、社保缴纳均由劳务公司负责。请问我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的农民工工资可以以劳务公司提供的工资表作为成本入账并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还是必须劳务公司提供劳务工程发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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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非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五)金融服务。

,个体户与公司的区别?个体户与公司有什么区别?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分别是什么? 区别1: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 区别2:个体户的个税可以核定,低至1.5%。 分别3:个体户可不开银行公户,直接用个人银行卡收款。,

答复时间

2022-01-2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请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

   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浙江12366中心:企业分立

假设A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100万元,公允价1600元,负债100万元,公允价100元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该公司股东X、Y公司分别持有60%和40%法人股份,2021年12月,X、Y商议将A公司分立,从A公司中分立出B公司,A公司实收资本300万元,B公司实收资本200万元,B公司发行的自身股份支付A公司股东。B公司的股东X、Y股东在分立过程中是按60%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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