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东税洪梅公告〔2022〕9420号)_个体户政策_税筹神器

2022-03-09 08:13:42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东税洪梅公告〔2022〕9420号)

发布时间:2022-01-13 09:58: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东税洪梅公告〔2022〕9420号

东莞市***贸易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485187C):

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我分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东税洪梅税通 〔2022〕 9420号),告知内容如下:

肇庆市税务局:经营场所发现4张收据

内容均为不锈钢废料款,合计金额215,830.00元,经进一步核实确认,上述4张收据合计取得销售收入215,830.00元(含税)为你厂在2020年1月清理车间不锈钢废料的销售收入,但没有依法申报纳税。

,个体户交多少税?爱税宝的个体户园区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定期定额征收,综合税负很低。比个人独资企业还节税,税务筹划都需要配个体户。,

事由:《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申报2020年度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存在较大差异,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自行更正申报。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向你单位送达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

2022年1月13日

青岛财经网 :青岛市税务工作会议召开!全年通过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以及反节税等措施入库税款52亿元_个体户政策_个体工商户执照注册

1月12日,青岛市税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2021年税收工作,分析了当下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伍舫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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