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被税务稽查!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2月22日)_个体户办理流程_湖北个体户注册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2月22日)
发布时间:2021-12-22 16: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名单(2021年12月22日).xlsx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22日
序号 5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90136T
法定代表人 叶某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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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单位2020年度在营业费用中列支外单位人员劳务费用、购样书、个人录音制作费等费用167680.89元,未取得合法凭证,其中167680.89元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少计应纳税所得额167680.89元。上述外单位人员劳务费用及个人录音制作费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已无法补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330325**8224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21〕422号
违法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2018年至2019年,该单位通过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168668.71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上述发票系员工个人消费,该单位抵扣增值税696.77元,应进项转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67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2/12/2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是否公示 是
绍兴市税务局:因欠税开不出发票找第三方开具!绍兴柯桥某纺织有限公司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对你单位(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前梅村)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