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_个体户办理流程_个独企业办理流程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6: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鉴于下列涉税当事人已走逃(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附件所列相关税务文书公告送达(具体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通知公告栏目或者直接到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泗安税务分局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公告送达税务文书名单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需送达的税务文书 |
1 |
湖州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522554000926D ,2022年个体户办理流程如下: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
余建祥 |
长税泗 通 〔2022〕3061号 |
2 |
长兴县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330522751912350D |
黄生年 |
长税泗 通 〔2022〕3062号 |
附件: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 宏祥.doc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 恒兴.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泗安税务分局
2022年1月7日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1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1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