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吗?_个体户执照办理_核定征收政策

2022-03-07 05:29:01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日期:2021-12-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日期:2021.12.31 来源:财政部

,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只有2.5%-4.5%,比个独和有限公司更节税,深受老板喜欢。,

  根据《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税务局等税务局:本周各地社保医保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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